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很多人认为,摩西五经中的亚当和夏娃不是最先被造的人。为证明这一观点,他们举出证据来证明亚当之前就有人类存在,这些证据取自一些异教民族所保存的推算和年表,以及亚当头生子该隐对耶和华所说的话:
我必在地上为逃亡者和流浪者,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世记4:14,15)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并建造了一座城。(创世记4:16,17)
他们由此断定,亚当时代之前,地球上就有人类居住。但我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详细说明,亚当及其妻子是指地球上的上古教会。我在此书还说明,“伊甸园”表示上古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表示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善恶知识树”表人不在主里面,而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他就是那个认为他凭自己做一切事,甚至行善的人;“吃”那树则表示将邪恶归给自己。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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