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将两棵树,一棵生命树和一棵善恶知识树放在伊甸园(创世记2:9)中,
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已经被赋予人
466.许多人认为,摩西五经或创世记中的亚当和夏娃不是指最先被创造的人类。为证明这一观点,他们提出于关于前亚当时期的人的论据,这些论据取自在某些异教民族当中发现的计算和年表,以及亚当的长子该隐对耶和华说的话:
我必在地上成为流浪者和逃亡者,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世记4:14, 15)
于是:
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住在挪得之地,并建造了一座城。(创世记4:16, 17)
他们由此得出结论,在亚当时代之前,地球上就有人类居住。但我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充分说明,亚当和他的妻子是指这个地球上的上古教会。在这本书中,我还说明,“伊甸园”是指上古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是指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善恶知识树”是指人不在主里面,而是在他自己的自我里面,如当他以为他凭自己做一切事,甚至行善时;“吃”那树是指将邪恶归给自己,或变成自己的。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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