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上述内容就是当今教会关于人在属灵和属世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以及原罪方面的律例、信条和准则。在此将它们摘录出来,是为了让人们更清楚地明白新教会在这些主题上的律例、信条和准则。因为通过两种标准的对照,真理会显现在光中,就像一幅画中,在一张标致的面孔旁边摆上一张丑陋的脸,然后同时鉴赏它们,那么这一个的美和那一个的丑就会一目了然。以下是新教会的准则。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听从主,并实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遵行祂所吩咐的事,就像侍立在国王面前的人。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侍立或站在神面前”所表相同;如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断绝。(耶利米书35:19)
撒迦利亚书:
这些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油之子。(撒迦利亚书4:14)
申命记:
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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