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这些就是当今教会关于人在属灵和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及原罪方面的戒律、信条和法令。它们在此被提出来,是为了新教会关于这些主题的戒律、信条和法令可以更清楚地被看到。因为当两种方案或形式被并排放在一起时,真理就会出现在清晰的光中;就像在一幅画中,当一张丑陋的脸放在一张英俊的脸旁边,两张脸同时被观看时,这一张脸的美丽和那一张脸的丑陋就清晰地呈现在眼前。以下是新教会在这个主题上的戒律,或说新教会的信条如下。
253.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许多经文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神”,或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以色列的圣者”,就好像他们是两个,而事实上,他们是一个:“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但他们是指独一无二的人,或一个人,这一点可参看关于主救赎主的教义(TCR 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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