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724.“有七头十角”表示源于圣言的聪明,起初是神圣的,后来没有了或被废弃,最后是疯狂,以及不断源于圣言的大能。当论及主和圣言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可参看AR 538, 576节)。“七”不是表示七,而是表示一切或所有,用于神圣事物(AR 10, 390节)。“角”表示能力(AR 270节),“十角”表示大能(AR 539节);“七头”表示聪明,起初是神圣的,后来没有了或被废弃,最后是疯狂,这一点从启17:9-10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天使提到“七头”的含义,如下面所看到的。由此明显可知,“那兽有七头十角”表示源于圣言的聪明,起初是神圣的,后来没有了或被废弃,最后是疯狂,以及不断源于圣言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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