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663.“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其神性之爱通过其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主的作为”表示祂所创造和制造的一切,这些就是总体上世界的一切,天堂的一切和教会的一切,具体数算出来是不可能的。它们被称为“又伟大又奇妙”,是因为“伟大”论及爱,“奇妙”论及智慧,如前所述(AR 656节)。在圣言中,主也因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因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主被称为“全能者”,因为祂凭自己存在、活着并做一切事,也凭自己掌管一切(可参看AR 31节)。正因如此,从普遍意义上说,“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是由主出于其神性之爱通过其神性智慧创造和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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