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643.“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和圣言的神性真理。头上戴着的“冠冕”表示智慧(参看AR 189, 252节);“金冠冕”表示源于爱的智慧(AR 235节);由于这冠冕出现在人子或主的头上,所以“金冠冕”表示源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镰刀”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收割”表示教会在神性真理方面的状态,在此表示它的最后状态;因此,用“镰刀”所进行的“收割”在此表示结束教会的状态并施行审判;由于这些行为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完现的,所以这就是“镰刀”的具体意思;“锋利的镰刀”是指精确、仔细或完善无暇地完成它。“镰刀”与“剑”、“刀”、“长剑”所表相同;但当论述收割时,经上会提到“镰刀”;当论述战争时,经上会提到“剑”。“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反之亦然(参看AR 52, 108, 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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