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揭秘启示录 #579

579.启13:4.

57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教会的领袖和教导者们所教导的因没有律法作为的信而称义的教义的承认,他们因普通民众的接受而使它盛行。“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龙”表示因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而称义并得救的教义(537节);这“兽”表示普通民众,因为它表示平信徒(AR 567节);“给权柄”表示通过平信徒当中对它的接受而使它盛行(AR 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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