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361.“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的照着教义、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生活。“便雅悯”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雅各称为“我右手之子(便雅悯意思是我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此,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周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支派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它的周围地区表示源于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 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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