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5

45.从对神性之爱的

45.从对神性之爱的本质的描述中可以看到魔鬼之爱的本质;通过对比,这爱变得显而易见。魔鬼之爱就是自我之爱。它虽被称为爱,但就本身而言,它却是仇恨;因为它不爱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它也不想为了让其他人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只想为了让自己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它从至内层就不断努力统治所有人,拥有所有人的财物,最终被崇拜为神。这就是为何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不承认神,而是承认那些权力超越其他人的人为神;因此,他们按照权力范围来承认或敬拜高低或大小不等的神。由于那里的每个人心里都有这种统治欲,所以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神充满仇恨,并且后者反过来又对那些在他统治下的人充满仇恨,视他们为卑贱的奴隶;只要他们敬拜他,他就会客气地跟他们说话,但对其他所有人却大发雷霆,也从内在或从心里对自己的附庸或追随者大发雷霆。因为自我之爱与强盗的爱一样;他们在劫掠时,会彼此亲吻,但后来却燃烧着杀害同伙,以占有一切掠夺物的渴望。在地狱,就是这爱掌权的地方,它使其欲望从远处看,就像各种野兽,有些人就像狐狸和豹子,有些人像狼和虎,有些人像鳄鱼和毒蛇;它使沙漠,就是那里居住的地方,只由成堆的石头或贫瘠的沙砾构成,到处都是沼泽,里面有呱呱叫的青蛙;它使悲伤的鸟儿在他们的小屋上盘旋和尖叫。这就是圣言的先知书提到的“猫头鹰或鸱鸮”、“沙漠的野兽或猛兽(tziim)”、“海岛的野兽或豺(ijim)”,那里论述了来自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以赛亚书13:21; 耶利米书50:39; 诗篇74:1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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