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V.不考虑一个人的属灵品质而与他缔结的爱的友谊,死后是有害的
446.爱的友谊是指内在友谊,内在友谊是这样:如果一个人被爱,不仅他的外在人被爱,而且他的内在人也被爱,却没有细查他的内在人或灵的真实品质,也就是说,没有细查他心智的情感,即这些是源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因而适合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还是源于反对邻舍的爱和反对神的爱,因而适合与魔鬼联系在一起。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友谊是出于各种原因,为了各种目的而缔结的。它不同于外在友谊,外在友谊只关注个人,是为了各种肉体和感官的快乐,以及各种方式的互动而存在的。这种友谊可以与任何人建立,甚至与在贵族或大人物的席上讲笑话的小丑建立。这种友谊被简单地称为友谊;但前一种友谊被称为爱的友谊,因为友谊是属世的结合,而爱是属灵的结合。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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