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641.“因为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表示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因而所行和所言。“伴随着他们的作为”表示死后留在人身上的一切。众所周知,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外在从内在获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而内在不会出现在世人面前,但会出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前者和后者,或外在和内在合起来就是作为或行为;如果内在处于爱和信,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那就是好的作为或善行;如果内在没有处于爱和信,外在出于内在行动和说话,那就是坏的作为或恶行。如果外在貌似出于爱和信行动和说话,那么这些作为或行为要么是伪善的,要么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十个人可以做出外在很相似的作为,但这些作为仍是不同的,因为产生或发出外在的内在是不同的。
谁看不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并且这两者构成一体?因为谁看不出,理解力和意愿是人的内在,言语和行为是他的外在?没有理解力和意愿,谁能说话和行动?由于每个人都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也可以看到,作为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由于外在从它的内在获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外在具有如它的内在那样的品质;因此,“伴随着他们的作为”就是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因而所行和所言。善行就是仁和信(可参看AR 73, 76, 94, 141节);人的内在或内在人并不在于没有意愿的理解力,而是在于意愿,因而理解力;因此,它不在于没有爱的信,而是在于爱,因而信;做这些事就是人的外在或外在人(参看AR 510节)。由此明显可知,“伴随着他们的作为”表示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因而所行和所言。在以下经文中,“作为(或行为、所行的)”所表相同;罗马书:
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作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我们都必须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身体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他们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启示录: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各人。(启示录2:23)
又:
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1-2, 4, 9, 13, 19, 26; 3:1-3, 7-8, 14-15, 19)
耶利米书:
我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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