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541.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他们使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属灵知识或认知与教会疏远,并因应用于虚假而完全摧毁了它们。当论述的主题与那些从圣言来确认异端事物的人有关时,“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属灵知识或认知(AR 51, 420节);“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 505节);“拖拉着天上星辰,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使它们与教会疏远,完全摧毁它们;事实上,当它们从天上被拖下来时,也就从教会被拖下来了,因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从主经由天堂被引入教会之人;只有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才能把真理拖下来,因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就在圣言中,并源于圣言。
世上的任何人都无法相信,前面(AR 537节)说的“龙”所指的那些人已经摧毁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然而,它们的确被如此摧毁了,以至于连一个教义真理也没有留下来。在灵界,这一点在神职人员中的学者身上被调查过,结果发现确实如此。我知道有几个原因,在此只提其中一个。他们断言,凡从人的意愿和判断发出的,都不是良善;因此,仁之良善或善行,因是人所做的,故对救赎毫无贡献,唯有信有贡献;然而,人唯独凭以下事实而为人,也通过这一事实而与主结合,即:他能貌似凭自己,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的意愿照着自己的判断来实行良善、相信真理。如果这唯一的官能从他那里被夺走,那么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结合的一切能力同时也被夺走了;因为这是爱的互动性(reciprocality),主将这种互动性赐给凡生来为人的人,还把它保存在他里面,直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如果这种互动性从人那里被夺走,那么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也都会被夺走,以至于圣言只是死的文字和空洞的书卷;因为圣言只教导人与主通过仁和信结合,这两者都来自人,就好像来自他自己。
“龙”所指的那些人(如前所述,AR 537节)却打破了结合的这唯一纽带,因为他们断言:从人,他的意愿和判断发出的仁之良善,或善行只是道德、文明和政治的作为,人通过这些作为与这个世界结合,根本不能与神、与天堂结合;当这纽带被如此打破时,圣言的教义真理就荡然无存了;如果圣言的真理被用于确认唯信得救,无需律法的作,那么它们就都被歪曲了;如果这种歪曲继续发展,直到肯定主不是为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在圣言中吩咐善行,只是为了人与世界结合而如此吩咐,那么圣言的真理就被亵渎了;因为这样,圣言就不再是一本圣书,而是一本亵渎的书;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本章末尾的经历。但以理书中论到公山羊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公山羊用他的角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他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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