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533.“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表示主在天堂里的新教会,也就是新天堂,以及主即将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这个“妇人”表示主的新教会,这一点从按灵义来理解的本章的细节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妇人”也表示教会(可参看AR 434节);所表示的,是教会,因为教会被称为主的新妇和妻子。妇人之所以被看到“身披日头”,是因为教会处于对主之爱,教会承认主,并遵行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约翰福音14:21-24)。“日头”表示爱(参看AR 53节)。“月亮”之所以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是因为所指的,是地上的教会,它还没有与天堂里的教会结合。“月亮”表示属世人里面的聪明,也表示信仰(AR 413节);被看到在“脚下”表示教会即将在地上;否则,“脚”就表示当被结合时的教会本身。
要知道,天堂里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因为那里也有圣言;还有圣殿,殿里有讲道,又有事工和祭司职分。事实上,那里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人,他们的离世只是其生命的延续;因此,他们也在爱和智慧上被完善,各人照着各人离世时所带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的程度而被完善。“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在此是指他们当中的教会;但由于天堂里的教会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地上也有一个教会,该教会处于和谐一致的爱和智慧,并且即将到来,所以“月亮”被看到“在妇人脚下”,这“月亮”在此尤其信仰,通过这信仰,就是诸如像当今这样的信仰,是没有结合的。
天堂里的教会之所以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地上的教会与它结合,是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就像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行如一体;人的内在无法持续存在于自己的状态中,除非外在与它结合。事实上,没有外在的内在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或像在地面上,而不是在地里面的种子,因而像无根之物;总之,就像一个原因没有一个使它可以存在于其中的结果。由此可见,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教会,那里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是多么绝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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