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揭秘启示录 #539

539.“十角”表示

539.“十角”表示大能。“角”表示能力(AR 270节);“十”表示大量(AR 101节)。之所以说“龙”有大能,是因为“龙”所指的这种信,即人唯信得救,无需律法作为,迷惑心智,然后确认说服心智。它迷惑人,因为当一个人听说律法的诅咒或定罪被除去,主的功德通过唯独相信这一点而被归算给他时,他就会尽情享受心智和身体的快乐,不再害怕任何地狱;“龙的十角”所表示的能力由此产生。他的确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从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到处接受这信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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