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6

436.这一点可通过

436.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假如有人在屋里养了一只花豹和一只黑豹,喂养它们的人可以安全地与它们生活在一起;但没有人能拜访这个人,除非这些野兽被带走。当被邀请赴国王和王后的筵席时,谁不会在出席之前洗脸洗手?在获得纯金和纯银之前,谁不会先用火炼净矿物,把渣滓分离出去?在把麦子收到仓里之前,谁不会先将稗子和麦子分开?在生肉可以食用,并摆到桌子上之前,谁不会先将它烹饪煮熟?谁不会将园中树叶上的虫子打掉,免得叶子被吃掉,果实由此遭受损失?谁会爱上并试图娶一个浑身是病、长满痘痘和斑点的少女,无论她在脸上怎么化妆、穿多么漂亮的衣服,极力通过说好话和赞美而用爱的诱惑来打动人?人自己应当从邪恶中洁净自己,而不是在没有他参与合作的情况下等待主来洁净他(参看TCR 331节)。否则,他就像一个脸上和衣服上沾满烟灰或粪便的仆人,走到主人跟前,说:“主人啊,请洗净我。”他的主人岂不会回答他说:“你这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看,这里有水、肥皂和手巾;难道你自己没有手、没有能力用它们吗?自己去洗!”因此,主神会说:“洁净的方法来自我;你意愿和实行的能力也来自我;因此,请把我的这些礼物和恩赐当成自己的来使用,你就会洁净。”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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