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596

596.启13:12

596.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他们已经确认“龙”所表示的信条,这些信条被平信徒接受,并因此而盛行。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可从前面关于龙赐给那从海里上来的兽的权柄的解释看出来(AR 575, 579节);由于这兽,也就是假先知,在龙面前施行那权柄,所以所表示的,只是他们通过确认使这些信条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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