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404.“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他们中间的一切总体真理都被歪曲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AR 398, 402节)。这些人中间的总体真理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只处于总体真理,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正是由于他们中间的总体真理,他们才看似在海中;原因在于,水表示真理(AR 50节),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AR 238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