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听从主,并实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遵行祂所吩咐的事,就像侍立在国王面前的人。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侍立或站在神面前”所表相同;如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断绝。(耶利米书35:19)
撒迦利亚书:
这些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油之子。(撒迦利亚书4:14)
申命记:
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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