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362

362.在列举以色列

362.在列举以色列众支派时,经上既没有提到但,也没有提到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的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部分,因而不能表示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那里只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此,玛拿西取代了但,而约瑟取代了“以法莲”(参看AR 3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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