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揭秘启示录 #288

288.启5:12.

288.启5:12.“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得权柄、财富、智慧、尊贵、荣耀”表示出于内心的称谢或宣认,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拥有全能,全知,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大声说”表示出于内心的称谢或宣认;“你配得”表示接下来的事物在祂里面;“羔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权柄”表示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财富、智慧”表示神性知识和智慧,也就是全知;“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财富”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表示科学或知识(可参看AR 206节);因此,当论及主时,“财富、智慧”表示全知;当论及主时,“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AR 2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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