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真实的基督教 #232

232.对那些出于虚

232.对那些出于虚假宗教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因关注自己的荣耀和世俗的财富而如此行的人来说,与此相反的事会发生。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好像出现在黑夜的阴影或昏暗中,而虚假好像出现在白天的光中。他们阅读真理,却看不到它们,即便看到真理的影子,也会歪曲它们。他们就是主所说的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4, 15)

因此,在与教会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们的光是纯属世的,他们的心智视野就像一个在床上醒来时看到幽灵之人的视野,或像一个梦游者的视野,他以为自己是醒着的,其实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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