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787.“都远远地站着,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在一种遥远状态下对这种宗教说服的诅咒或定罪感到悲哀,他们原以为它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他们“都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还处于远离诅咒的状态,但仍处于对惩罚的恐惧时(AR 769, 783节)。他们“喊着”表示他们的悲哀。“烧她的烟”表示因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导致的定罪或诅咒(AR 766, 767节)。他们“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原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大城”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如前面频繁所述。众所周知,他们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它是母亲、王后和主母;而且法政牧师和修道士不断灌输这一点,好叫他们如此相信;那些留心的人也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出于统治和获利的火。然而,由于他们统治的权威,他们不能从它的一切外在中退出,但仍能从它的内在中退出,因为一切自由都已经留给、现在仍留给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因而留给他的情感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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