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744.“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唯独靠近并敬拜主的人是进入天堂的人,无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还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至内在的人。“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表示那些靠近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与主同在。“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人;他们因在主里面而进入天堂。事实上,“被呼召的”是指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被呼召;但“与主同在的被呼召的”是指那些在天上与主同在的人,正如与新郎同在婚礼上的所有人被呼召一样。“被拣选的”不是说一些人因预定而被拣选,而是说那些与主同在的人被如此呼召。“忠信的”是指那些拥有对主之信的人。
他们是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人,因为主的教会和天堂一样,分为三个层级。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在最低层级,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在第二层级,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在第三层级。经上说,那些与主同在、处于教会外在的人是“被呼召的”;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是“被拣选的”;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是“忠信的”;因为他们在圣言中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在圣言中,经上说,“雅各”是“被呼召的”,“以色列”是“被拣选的”;因为在那里,“雅各”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以色列”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经上在此之所以说“那些与羔羊同在的人被呼召、拣选,并且是忠信的”,是因为前面经上说“他们必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好叫他们知道,主所战胜,也就是通过圣言所说服的那些人与主同在天堂;各人照着接受,有的在最低层天堂,有的在第二层天堂,有的在第三层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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