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698.“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从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中退出。“不悔改”表示不退出或离开,如前所述(AR 693节),“作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AR 641节)。按照字义,是“痛苦”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迫使他们放弃虚假和邪恶,因为他们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从他们的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中退出。我们说,“作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我们这样说,是因为信之虚假先发生,生活的邪恶紧随其后。事实上,这是一个信之虚假,即:邪恶不定拥有信仰之人的罪;因此,人过着高枕无忧的生活,不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他说服自己相信,作为对救赎毫无贡献,有贡献的是没有作为的唯信,结果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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