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65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通过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理解力由此被封闭,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血”表示向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节),和被歪曲、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79节);因为“从酒榨里流出来的血”是指从被踹的串串葡萄中产出的葡萄汁和葡萄酒,葡萄汁和葡萄酒具有相同的含义(AR 316节)。“马的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圣言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因此,“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真理。“直到马的嚼环”是指甚至直到套着嚼环的马嘴,而马用嘴喝水、吃草;因此,它也表示通过可怕的歪曲向圣言实施如此的暴行,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嚼环”也表示用来引导理解力的东西(以赛亚书30:27, 28; 37:29)。“葡萄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但此处是在反面意义上。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