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624.启14: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不会出于狡猾和意图说话,并说服人们相信虚假和邪恶。“口”表示言语、讲道和教义(AR 452节),“诡诈”表示通过虚假说服人相信邪恶,尤其出于狡猾和意图来说服;因为出于狡猾或诡诈说服人相信某种东西的人,也出于意图来说服;事实上,狡猾或诡诈为自己打算某事,隐藏自己的目的,当得到机会时就做这事。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诡诈”(deceit,或欺诈、诡计)表示出于意图的这两者;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耶稣指着拿但业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说谎言,口中也找不到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以赛亚书:
祂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弥迦书:
富人充满了强暴,居民也说谎言,他们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又: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 3)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 6)
何西阿书: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诈围绕我。(何西阿书11:12)
出埃及记:
人若蓄意用诡计杀了他的同伴,你要从我的祭坛那里把他捉去,他必死。(出埃及记21:14)
耶利米书:
怀着诡诈做耶和华的工作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5:26-27; 8:5; 14:14; 23:26; 何西阿书7:16; 西番雅书1:9; 诗篇17:1; 24:4; 35:20, 21; 36:3; 50:19; 52:2, 4; 72:14; 109:2; 119:118; 约伯记13:7; 27:4)。在圣言中,“毒蛇”,如“鳄鱼”和“蝰蛇”,表示诡诈的人,它们的“毒液”表示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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