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591.启13: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表示人若利用这异端教义引导他人远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就会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拉拢到自己这一边,好叫他们同意并持守“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是指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是指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哀歌:
众民哪,你们要听,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诗篇:
神离弃祂在世人中间居住的帐棚,又将祂的力量交与掳掠。(诗篇78:60, 61)
耶利米书:
风必吞吃你所有的牧人,你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申命记: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而醉,因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以赛亚书:
他们弯腰俯伏,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 2)
又:
耶和华差遣我去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被囚的、瞎眼的宣告自由。(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19)
又: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诗篇:
你升上了高处,掳掠了被掳的。(诗篇68:18)
以赛亚书:
义人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的猎物,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 25)
又:
耶路撒冷啊,抖去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儿哪,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 47; 50:33, 34; 以西结书6:1-10; 12:1-12; 俄巴底亚书1:11; 诗篇14:7; 耶利米书50:33-34; 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中被他们的仇敌掳去的,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掳掠或被掳,如别的地方所讨论的。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具有相同的含义;撒迦利亚书:
因你立约的血,我将被囚的人从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以赛亚书:
被囚的必被聚集在坑中,被关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又:
他使世界如同旷野,不为被囚的人打开房屋。(以赛亚书14:17)
马太福音: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我。(马太福音25:36,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亚伯拉罕的这个女儿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该在安息日解开这捆绑吗?(路加福音13:1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