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526.“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得赏赐”表示赐给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的永生的幸福。“赏赐”表示永生的幸福,如稍后所看到的;“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AR 8, 133节);“众圣徒”表示那些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AR 173节)。“赏赐”在此是指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和情感的快乐和愉悦产生的永生的幸福;因为爱的一切情感都有其伴随的快乐和愉悦,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则有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快乐和愉悦;人死后,一切情感都会延续下去。原因在于,情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因此,死后,每个人的生命都如他的主导爱在世上的样子;那些热爱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主导爱。在以下经文中,“赏赐”只是指良善的快乐和真理的愉悦;以赛亚书: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以赛亚书40:10; 62:11)
启示录:
看哪,我必快来,我的赏赐在我这里。(启示录22:12)
以赛亚书:
我的公平定在耶和华那里,我作为的赏赐在我的神那里。(以赛亚书49:4)
又: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我要赐予他们作为的赏赐。(以赛亚书61:8)
路加福音:
行善不要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5)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31:15-17; 马太福音2:18; 5:2-12; 10:41-42; 马可福音9:41; 路加福音6:22-23; 14:12-14; 约翰福音4: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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