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409.“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示因此,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完全被歪曲了。“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AR 50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AR 384节)。圣言的真理被完全歪曲了;因为接下来经上说“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或茵陈)”,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AR 410节)。
“河”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我要在旷野赐水,在沙漠赐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 20)
又: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祝福浇灌你的儿女。(以赛亚书44:3)
又:
那时,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旷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又:
我要在山坡上开江河,在山谷中间造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41:18)
诗篇:
耶和华把世界建立在海上,安定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又:
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25)
哈巴谷书:
耶和华岂是不喜悦江河?你的怒气岂是向江河发作?你的烈怒岂是向海洋发作?因为你骑在马上。(哈巴谷书3:8)
诗篇:
有一道河,它的溪流要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启示录:
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诗篇:
祂在旷野分裂磐石,从深渊给他们喝;祂曾击打磐石,使江河流出来。(诗篇78:15-16, 20; 105:41)
以赛亚书:
水必从海中绝尽,河也干涸。(以赛亚书19:5-7; 42:15; 50:2; 那鸿书1:4; 诗篇107:33; 约伯记14:11)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来。(约翰福音7:37, 3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21; 耶利米书17:7-8; 以西结书31:3, 4; 47:1-12;约珥书3:18; 撒迦利亚书9:10; 诗篇80:11; 93:3-4; 98:7-8; 110:7; 民数记24:6-7; 申命记8:7)。
但“河”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大量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祂必差遣使者渡海,到被践踏的民族那里去,江河掠夺了它的地。(以赛亚书18:2)
诗篇:
若不是耶和华为了我们,水必漫过我们,河已淹没我们的灵魂。(诗篇124:2, 4, 5)
以赛亚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以赛亚书43:2)
诗篇:
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彼列的洪水惊吓我。(诗篇18:4)
启示录:
龙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洪水吞没。(启示录12:15)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使又强又多的河水,起来漫过你们,涨溢泛滥,直到颈项。(以赛亚书8:7-8)
马太福音:
洪水来撞着那房子,房子却不倒塌,因为它建基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5, 27; 路加福音6:48-49)
此处“洪水”或“河”也表示大量虚假,因为“磐石”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洪水”也表示试探,因为试探就是虚假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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