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揭秘启示录 #270

270.“有七角”表

270.“有七角”表示主的全能。圣言经常提到“角”,它在各个地方都表示能力;因此,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到“七角”,是因为“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因而表示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诗篇: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虚弱的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那里有祂隐藏的能力。(哈巴谷书3:4)

诗篇: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又: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 撒母耳记下22:3)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烈怒中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下面这些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打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在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阿摩司书中,“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这能力将消亡:

我必察罚以色列的过犯,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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