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9.仁爱的善举和仁爱的义务之间的区别,如同出于自由选择所做的行为和强制行为之间的区别。然而,这里所说的仁爱的义务不是指王国或国家中的政府职责,诸如部长管理的职责,法官审判的职责等等,而是指每个人的义务,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所以,它们出自不同的源头,从不同的意愿流出,以致仁爱之人出于仁爱履行这些义务,而没有仁爱之人则出于仁爱的缺乏履行它们。
605.“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没有人被承认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除非他以信和爱来接受这教义。“给一个印记”表示承认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或在那些认可该教义的教导之人当中;“印记”是指这种承认和认可;“右手”表示在理智能力(intellectual power),因而在信仰方面的人的一切,因为“右手”表示人的能力(AR 457节);“额”表示在意志能力,因而在爱方面的人的一切,因为“额”表示爱(AR 3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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