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754.“另有一位有大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从天堂而降的主的强大流注,祂的教会由此处于天堂之光。“天使”表示主;“一位天使从天降下”表示主的流注从天堂而降;“有大权柄”表示强大的流注;“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教会通过神性真理处于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在圣言中,“一位天使”和“诸天使”是指主(可参看AR 258, 344, 465, 649, 657, 718节)。“降下”表示流入,因为这话论及主。“地”表示教会(AR 285, 721节)。“荣耀”论及并表示神性真理(AR 249, 629节)。之所以说处于天堂之光的神性真理,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这光光照天使们,并构成他们的智慧。现在之所以提到通过神性真理而来的主的流注,以及教会通过它所获得的光照,是因为通过这流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分离;同样,真理之光也使得虚假显露出自己真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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