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37.“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对从天堂所揭示的神性真理的明显感知。当被听见从天而降时,“大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如我们接下来所说明的。它听上去好像“号筒”,因为当神性真理从天堂降下时,它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听来,有时就是如此,然后被明显感知到。正因如此,“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明显的感知;关于“号筒”的含义,下面(AR 397, 519节)我们会看到详情。当被听见从天而降时,“大声音”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水上,耶和华的声音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声音满有尊荣,耶和华的声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声音使火焰落下;耶和华的声音使旷野震动;耶和华的声音使母鹿生产。(诗篇29:3–9)
又:
世上的列国啊,你们要向主唱诗,看哪,祂要发出声音,强有力的声音。(诗篇68:32-33)
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旅前发声,遵行祂话的数不清。(约珥书2:11)
又:
耶和华必从耶路撒冷发声。(约珥书3:16)
由于“声音或响声”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所以主说:
羊听祂的声音;他们认得祂的声音;我另外有羊,我也必须领他们来,他们要听我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3-4, 16, 27)
另一处:
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人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此处“声音”是指出于其圣言的主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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