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25

425.必须区分仁爱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揭秘启示录 #344

344.启7:2.“

344.启7: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示主的规定和调节。此处“天使”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为祂“从日出之地上来”,“从日出之地”或从东方,就是从神性之爱,因为在灵界,主就是太阳和东方,在神性之爱方面被如此称呼。祂在规定和调节,这一点从祂吩咐四位天使“不可伤害地和海,等神的众仆人在额上被盖了印”明显看出来。“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9)

创世记:

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天使赐福与他们。(创世记48:16)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来到祂的殿。(玛拉基书3:1)

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3)

在希伯来语,“天使或使者”和“被差遣的”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正因如此,主经常称自己是“父所差来的”,“父所差来的”是指神性人身。但在相对意义上,“天使或使者”是指凡接受主的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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