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340.启6: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表示他们通过因最后的审判,与善人并信徒的分离而自己变得如此,否则,他们无法忍受这最后的审判。“羔羊愤怒的大日”表示最后审判之日;“谁能站得住呢”表示他们因所受的折磨而不能忍受最后的审判;因为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主与天堂一起靠近,在那些在灵人界处于下面的人当中,除了那些内在良善,避恶如罪并仰望主的人外,其他人都无法忍受主的降临。“主愤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西番雅书:
在耶和华的烈怒临到你们以先,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临到你们以先,你们可以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隐藏起来。(西番雅书2:2, 3)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愤恨、烈怒。(以赛亚书13:9, 13)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一个忿怒的日子,一个急难困苦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西番雅书1:14, 15)
启示录:
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你的仆人得赏赐,并毁灭那些毁灭地之人的时候到了。(启示录11:18)
诗篇:
当亲吻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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