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25

425.必须区分仁爱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揭秘启示录 #13

13.“就是来自那昔

1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来自主,主是永恒和无限的,是耶和华。这是指主,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约翰听见来自人子的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1-13)

然后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7)

以及在接下来的经文(启示录1:8; 21:6; 22:12)中;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48:12)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

这也是“耶和华”的意思,因为耶和华这个名表示今在。那今在者,或为存在本身者,也是昔在和以后永在的,因为在祂里面,过去和未来都是当下。正因如此,祂没有时间,是永恒,或说是独立于时间的永恒,没有空间,是无限,或说是独立于空间的无限。教会在被称为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中也承认了这一点,该信经中有这些话:“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然而,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这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得到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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