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如祝愿和行善那样是两回事”这句话;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如同思维和意愿的心智有别于它用来言谈和行动的身体。它们还有本质上的分别,因为心智本身被区分为属灵的内层区域和属世的外层区域,如前所述。因此,若行为从属灵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仁爱的善愿发出的;然而,若从属世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不仁爱的善愿发出的。尽管它外表看似仁爱,而内里却不是。纯表面的仁爱的确看似仁爱,但没有仁爱的本质。
这一点可通过地里的种子来对照说明:每一粒种子都能长成一株植物,无论有用无用-这取决于种子的性质。属灵的种子,也就是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同样如此。教义由这种子形成,若由纯正真理形成,便是有用的教义;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便为无用。源于善愿的仁爱也一样,无论这善愿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还是为了狭义或广义上的邻舍。若为了自我和尘世,它就是不正当的仁爱;若为了邻舍,它就是真仁爱。对此,更多内容可见于有关信的那一章,尤其可见于说明“仁爱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通过这善愿行善”那一节(374节);以及“仁与信若非尽可能实现在行为中,并在它们里面共存,只不过是易逝的精神概念”那几节(375-376节)。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就是他们的自我聪明的源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通过这些虚假被歪曲了。“星”表示他们的自我聪明,这聪明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AR 408节)。“名”表示它的品质(AR 81, 122, 165节);“苦艾”(或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稍后会说一说这虚假;“水”表示真理(AR 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主题与信有关;“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把这些合成一个意思,就产生上述含义。“苦艾”因强烈的苦味而表示地狱的虚假,它的苦味使食物与喝的变得可憎。因此,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 15)
又: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使他们喝苦胆水;因为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阿摩司书:
你们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申命记:
惟恐你们当中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由于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受难的一切,通过允许犹太人像对待圣言一样对待祂来代表这一点,因为祂是圣言,所以:
他们给祂掺了苦胆(苦胆就像苦艾)的醋,祂尝了,却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 马可福音15:23; 诗篇69:21)
由于犹太教会是这样,所以经上如此描述它: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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