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就像意愿良善和实行良善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不同的,就像进行思考和意愿的心智不同于心智用来说话和行动的身体一样;而它们本质上也是不同的,因为心智本身分为两个区域,一个属灵的内在区域和一个属世的外在区域,如前所述。因此,当作为或行为从属灵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仁爱的善意发出;但当它们从属世心智发出时,它们就从不是仁爱的善意发出。因为甚至当它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像仁爱时,它在内在形式上仍不是仁爱。事实上,外在形式上的仁爱只呈现出仁爱的表象,但没有仁爱的本质。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地里的种子来说明。每一粒种子都会照着种子的性质而产生一株植物,无论有用的还是无用的。属灵的种子,即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也是如此。教义就是由这种子形成的,它若由真正的真理形成,就是有用的,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就是无用的。源于善意的仁爱也是如此,无论这善意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还是为了有限意义或广泛意义上的邻舍。仁爱若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而行使的,就是虚假的仁爱;但它若是为了邻舍而行使的,就是真正的仁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关于信仰的那一章,特别是其中说明“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TCR 374节);以及“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TCR 375—376节)的章节。
211.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在灵义上是指完整和完美之物,也是指一起的整体,或包罗万象的全部;由于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所以在圣言中,每当这样的事物或品质被指定时,经上就用数字“三”,如以下例子:以赛亚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向以利,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约拿单让大卫藏在田野三天,后来约拿单向磐石的一边射了三箭,于是大卫在约拿单面前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 12-42)。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了三次水(列王纪上18:34)。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耶稣告诉彼得,他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耶稣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约拿在鲸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耶稣说,祂会拆毁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了三次(马太福音26:39-44)。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提到数字“三”;当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完成和完整的作为时,经上就用三,因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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