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8.良善就是邻舍,因为良善属于意愿,而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实体)。理解力的真理若是从意愿的良善发出的,也是邻舍。因为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披上形式,在那里使自身在理性之光中显为可见。一切经验都能说明,良善就是邻舍。谁不是因为一个人意愿和理解力的品质,也就是他的善良和正直而爱这个人?例如,若不是因为国王、君王、将军、总督、执政官、地方长官、法官在言行中所展现的正义和判断力,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主教、教会牧师或教士的学识、生活的正直和对于拯救灵魂的热情,谁会爱他们?若不是因为将军,或他手下将领勇敢和谨慎兼备,谁会爱他们?爱商人是因为他的诚实,爱工人或仆人是因为他的忠诚。进一步说,爱树是因为它的果实;爱土地是因为它的生育力;爱宝石是因为它的价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正直的人爱别人里面的善良与公正,不正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与正直的人打交道无需担心丧失名声、地位或财富。然而,不正直的人对良善的热爱并非对邻之爱,因为不正直的人内心不爱别人,除非能为他服务。出于自己里面的良善而爱别人里面的良善才是真正的对邻之爱;因为这时,这两种善会彼此亲吻、相互结合。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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