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7.有必要解释一下爱邻舍的意思是什么。爱邻舍就是希望邻舍好、向他行善,而邻舍不仅包括亲朋好友和善人,还包括陌生人、仇敌,或恶人。但对这两类人实践仁爱的方式却有所不同:对亲朋好友要用直接的善行,对敌人或恶人要用间接的善行。间接的善行包括劝诫、处罚、惩戒,因而矫正。可以这样来说明:法官根据法律和正义惩罚作恶者就是在爱他的邻舍;因为他由此使这个人变得更好,并照顾到公民的福祉,以免作恶者伤害他们。众所周知,父亲因孩子犯错而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相反,若他不因此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的罪恶,这不能称为仁爱。还有,若人击退来者不善的仇敌,并在自卫中击打这个袭击者,或将其绳之于法,以免受到伤害,但仍有意与其成为朋友,那么他的行为就处在仁爱的主流中。旨在保卫国家和教会的战争并不违背仁爱。所着眼的目的决定了它们是否是仁爱。
218.“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表示相信圣言圣言并照之生活的人。“听见祂的声音”是指相信圣言,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声音”(AR 37, 50节);“开门”是指照圣言生活,因为只是听见声音,门不会打开,主也不会被接受,只有照之生活,门才会打开,主才会被接受;事实上,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我要将自己向他显现,并且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人应当通过避恶如罪并行善貌似凭自己打开门,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已经说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在此处的话,即“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以及祂在路加福音(12:36)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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