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然而,若尘世或财富之爱构成头,也就是成为主导爱,人就具有完全不同的状态。因为这时,天堂之爱被逐出头部、移到躯体。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将尘世置于天堂之前;他们或许敬拜神,但仅仅出于属世之爱,这爱在一切敬拜行为中都会关注功德;他或许还对邻行善,但只是为了获得回报。对这些人来说,凡属天堂之物就象礼服,他们穿着它在世人眼前招摇过市,但在天使眼里,这礼服土气乏味。因为当尘世之爱占据内在人,天堂之爱占据外在人时,尘世之爱就会使教会的一切事物变得模糊暗淡,并将其隐藏起来,如同蒙上一层面纱。
不过,这爱具有多样性。越倾向于贪婪,这爱就越坏;此时,天堂之爱会变暗。如果这爱由于自我之爱而倾向于骄傲和统治的野心,情形也差不多。然而,若它倾向于挥霍浪费,情况则不同;若它针对的是世俗的豪华,诸如用来显摆之类的宫殿、装饰、华衣、仆佣、马匹和马车等等,这种情形的危害就小点。爱的品质取决于作为其目标和意图的目的。这爱好比窒息光线、只杂以暗淡易逝色调的黑玻璃。它还好比夺去太阳光芒的雾霭和乌云,或好比未发酵的新酒,尝起来是甜的,却会伤胃。从天上观之,这种人看似驼背之人,走路时头垂向地面;他若举头向天,就会扭伤肌肉,于是很快使它再垂下来。教会中的古人给这类人冠以玛门之名,希腊人则冠以普鲁托之名。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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