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揭秘启示录 #294

294.对此,我补充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即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出于内在思维,同时出于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但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起源。然而,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或说他不是以双重方式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说话。在那里,他按他所思考的说话;否则声音会难听、刺耳;但他可以保持沉默,从而不泄露其心智的想法。因此,当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走开,要么赶紧退到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不引人注目,静静地坐着。

有一次,有许多人聚集在灵人界,他们正在讨论这个话题,并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当与善灵相伴时,只能按所思考的说话是一件很难的事。在会众中间的,是改革宗信徒和许多牧师,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或教皇的追随者和一些修道士。这两组人首先说,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按自己所思考的说话吗?就算一个人没有正确地思考,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不正确地思考神和主呢?”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不管怎样,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于是,那些确认三位一体神,尤其因《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来确认的人,被告知说“一位神”。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嘴唇,以多种方式把它们扭来扭去,却只能把声音清晰表达为与他们的思维观念一致的话语,而他们的思维观念是三个位格的观念,因而是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字;但他们却不能。然而,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被进一步要求出于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尽管一些平信徒能做到;因此,这个问题得到了认真讨论;然后:

⑴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然后,他们被告知要保持在这种思维中,即基督在其神性和人身方面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根据这些经文、出于他们对神性人身的理解的确保持了对它的某种思维观念,然而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因此,他们做不到。

⑵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话被读给他们,即在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祂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神的儿子”,也被称为“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持该观念,连同这个观念: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只能是神,正如父是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也就是内在思维,不允许类似观念进入离我们的言语最近的思维。”他们还说,他们由此感知到,现在他们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或说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分离。

⑶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在另一处: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以及其它地方)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牢记这些话,并说“神性人身”。但由于他们的思维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说不出来。他们把嘴唇扭成褶皱,直到发火,想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把它吐出来,但没有成功。原因在于,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说出的话合而为一;哪里没有这种观念,哪里就没有话语,因为是观念变成说话时的话语。

⑷此外,出自全世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非为二,乃为一,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完全合一,犹如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他们被告知:“你们可以从中取得一个与你们的承认一致的观念,即: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事实上,它来自你们教会的教义,这教义是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此外,灵魂是本质本身,身体是它的形式,本质和形式构成一体,就像存在和实存或显现、结果的有效原因和结果本身构成一体一样。”他们牢记这个观念,想因此说出“神性人身”,但却不能;因为关于主人身的内在观念将这个新的额外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逐出并抹去了。

⑸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又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下面保罗的话: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告知,他们要认真思考:神,也就是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他们被告知:“也许这样你们就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公开说,他们不能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灵,关于灵:“我们从来没有其它想法,一直认为它就像风或以太。”

⑹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由于一些英国神职人员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身是神性,那么你们就可以出于思维中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即: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是另一回事,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对理性心智来说,认为神是三个,主是两个,这可能吗?”

⑺之后,检查人员转向路德宗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的儿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祂在人性方面也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在人性方面也出现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充满它们,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此外,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性质被敬拜;因此,在基督里,神是人,人是神。听到这些话,路德宗教徒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所以我们不能。”但他们当中的一两个人说:“我们读过它,还写过,但当我们独自思考它时,它们只是一些话而已,我们对这些话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⑻最后,检查人员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因为你们相信,基督整个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也存在于圣餐的每个部分或颗粒中;当你们呈上并分发成圣体的面饼时,你们也拜祂为神;同样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说,生了神性人身。”然后,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维观念说出它,但却不能,因为他们对祂的身体和血持有物质观念,还因为他们声称,主将人身的权柄,而不是将神性的权柄移交给了教皇。这时,有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想到最神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的神性人身,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的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走近说:“我能出于我的思维观念说我们最神圣的教皇,或教皇陛下的‘神性人身’,而不是基督的人身。”但这时,其他修道士把他拉回来,说:“真为你感到羞耻。”

这些事之后,只见天开了,有舌头像小火焰一样降下来,流入一些人中间;然后,这些人歌颂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由此从主那里拥有能力说出‘耶稣’这个名字,并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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