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815.“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如刚才所述(AR 814节)。“义行”表示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AR 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AR 173, 586节)。“义行”是指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在属世意义上,凡照着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正确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只有照着神性律法正确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人若以为自己是义人,因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当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不能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天上的天使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越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他们所穿的衣服看起来就越明亮;原因在于,他们享有更明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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