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38.启1:11.“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祂是自有或自存,是从最初到最后,或从初始到终端的独一实在,一切事物都源于祂,因而祂是在自己里面的爱本身和唯一的爱,智慧本身和唯一的智慧,生命本身和唯一的生命,因而是创造者本身和唯一的创造者,救主,来自祂自己的光照者,因此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唯独祂是无限和永恒的,是耶和华;祂就是主。所有这些事物,以及更多无限事物都包含在这些话里,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13, 29节)。那里说,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所有字符或字母都表示事物;他们的言语和写作由此而存在;因此,主用“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祂的神性和无限,以此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由于在灵界,因而在天使的语言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所以大卫按字母表中的字母顺序创作了诗篇第119篇,从第一个字母Aleph开始,以最后一个字母Thau结尾,这可从那里经文的开头字母明显看出来;类似的事出现在诗篇第111篇中,只是不那么明显。也正因如此,亚伯兰被称为亚伯拉罕,撒莱被称为撒拉;这样做是为了在天堂,不要把亚伯拉罕和撒拉理解为这些人,而是理解为神性,情况也是如此;事实上,字母“H”涉及无限,因为它只是一个送气音。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AR 2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