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I.除非一个人重生,可以说重新被造,否则他不能进入神的国
572.除非一个人重生,否则他不能进入神的国,这一点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在那里,祂对尼哥底母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 5, 6)
“神的国”是指天堂和教会,因为教会是神在地上的国。在提到“神国”的其它经文中,也是这个意思(如马太福音11:11; 12:25; 21:43; 路加福音4:43; 6:20; 8:1, 10; 9:11, 60, 62; 17:21; 以及别处)。“从水和灵生的”表示通过信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出生。“水”表示真理(可参看《揭秘启示录》,50, 614—615, 685, 932节);“灵”表示符合神性真理的生活,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6:63)中的话清楚看出来。“实实在在”或“阿们阿们”,表示这就是真理;主如此频繁地使用这个词,是因为祂就是真理本身。祂自己也被称为“阿们”(启示录3:14)。在圣言中,重生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重生被描述为“新心和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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