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5.我在接下来的部分(403-405)将证明,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被赋予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它们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就会使人日益败坏。现在仅说明:如果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那么这三种爱就是井然有序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层。人从最高层注目于神,从第二层或中间层注目于尘世,从第三层或最底层注目于自己。由于心智是如此构造的,所以它能因着注目于神和天堂而被提升或自我提升;也能因着注目于尘世及其自然界朝各个方向两边延伸或自我延伸;还能因着注目于地面和地狱而下沉或自行下沉。身体的视觉在这些方面则复制了心智的视觉,因为它也能仰视、环视和俯视。
人的心智就象通过楼梯相连的三层楼房。顶层住着天堂天使,中间层住着世人,底层住着恶灵。若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他就能随意上上下下。当上到顶层时,便与天使相伴,如同其中的一员;当由此下到中间层时,便与世人相伴,如同天使般的人;当他再往下时,便与恶灵相伴,如同世俗之人,他教导、责备并驯服他们。
当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时,它们还会如此自我协调:最高层的爱,即天堂之爱,居于第二层的爱,即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第三层或最底层的爱,即自我之爱的内部。居于内部的爱还能随意支配居于外部的爱。所以,如果天堂之爱居于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自我之爱的内部,那么这人就会通过天堂之神在各层履行服务。这三种爱的功能就象意愿、理解力和行动。意愿作用于理解力,并在此为自己寻求使它产生行动的手段。在接下来的部分会看到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那里将会证明,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会使人败坏和颠倒。
786.启18:17, 18.“所有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那些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无论那些级别较高或尊严较大的人,还是那些级别较低或尊严较小的人,甚至直到普通民众,就是那些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启18:9-16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凭这种宗教说服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利用它赚得世界。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没有处于任何事工的秩序,却仍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被称为平信徒的人。“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即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所有乘船的”是指那些在或大或小程度上处于各种职能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他们被称为普通民众。“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这种宗教说服,热爱并亲吻它,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
此处指的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乘船的”、“水手”和“靠海为业的”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或“掌舵的”)、“乘船的”和“水手们”只能是指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就是他们收入宝库的东西,以及财产做出贡献,又接受作为功德的祝福和宣福为回报,以及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望的其它类似东西的人。当所指的是这些人时,很明显,“所有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级别最高的人;“所有乘船的”是指所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水手们”是指级别最低的人。“船”是指属灵的货物,即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可参看AR 406节);此处的货物是属世的货物;按他们所想的,作为回报,他们会得到属灵事物。“所有靠海为业的”之所以是指所有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或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因为“海”表示这种宗教说服;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AR 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种宗教说服是纯外在的。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别去,丢弃她一切的门闩,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经上说“他们的哭喊声在船上”,就像此处经上说“(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同样,在以西结书:
因掌舵者的呼声,郊野就必震动,所有划桨的,就是所有水手和在海上掌舵的,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话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
然而,要知道,此处所指的,只是那些热爱并亲吻这种宗教说服,从心里承认和崇敬它的人。而那些属于同一宗教说服,因在其中出生并长大而的确承认它,但对他们为篡夺神性敬拜,占有世上所有人的一切财产所用的狡猾把戏、所设的网罗陷阱一无所知,仍出于诚实的心行善,并把目光转向主的人,死后则来到幸福的人当中;因为一旦在那里被教导,他们就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提到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也有这些人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那些以同样的方式生活的尊贵人。我得以看到,在管理这些社群的人当中,有些人甚至曾是皇帝、君王、公爵和王子;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牧;他们同样承认一些教皇诏书,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在行政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根据亲身经历所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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