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以这三种爱为起点来论述,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遍性,且是其它一切爱的基础,还因为仁爱与其中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天堂之爱是指爱主和爱邻。这二者皆以某种服务(或用)为目的,故可被称为对服务(或用)之爱。尘世之爱不仅指喜爱财富和财产,还指喜爱尘世为取悦身体感官而提供的一切事物。如,悦目的美丽,悦耳的和声,悦鼻的芬芳,悦舌的美味,悦肤的抚摸,更不用说漂亮的衣服,舒适的家,聚会,因而这些及其它事物所带来的一切乐趣。自我之爱,不仅指喜爱崇敬、荣耀、名声和显赫,还指喜爱赢得职位,从而统治他人。仁爱与这三种爱的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原因在于,就本质而言,仁爱是对服务(或用)之爱。仁爱想对邻人行善,善与服务是一回事。这三种爱的每一种皆视服务为目的:对天堂之爱视属灵的服务为目的;尘世之爱视可被称为文明的属世服务为目的;自我之爱视身体的服务为目的,身体的服务还可被称为居家服务,它们关注自己和自己人。
372.“祝福、荣耀、智慧、感谢”表示主的神性属灵事物,或主的属灵神性事物。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总体上包括这两者:祂是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中的人所拥有的爱和属于它的一切都来自祂;智慧和属于它的一切也是如此。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凡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荣耀、智慧、感谢”是指主的属灵神性;随后的“尊贵、权能、力量”是指祂的属天神性。之前的“祝福”表示这两者(可参看AR 289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因而论及属灵神性(参看AR 249节)。显然,“智慧”也论及神性真理。“感谢”同样论及神性真理,因为它是从神性真理来呈上的;事实上,人出于神性真理并通过神性真理给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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