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610.“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这种品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字”表示在神职人员当中,来自圣言的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品质(AR 608, 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而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字”。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是,“六”与“三”乘以“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所有或一切,论及真理(AR 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所以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可参看AR 566节)。经上说“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该数字有重复三次的六,把它重复三次会使它变得完整;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改变不了什么(可参看AR 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一切或所有,并用在论述良善之真理的地方,这一点可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看到它在灵义上所论述的事物,或包含在灵义中的事物之人清楚显明,如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 20; 马太福音13:8, 23)
马太福音: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 5)
利未记:
在帐幕里的桌子上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约翰福音: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水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民数记: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城。(民数记35:6, 7; 申命记19:1-9)
以西结书: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所有部分的丈量的芦苇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又: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喝一欣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11)
又:
他们要取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作为供物。(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所以“要取第六部分”这话出现了,以此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献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留下你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39:2)
这句话表示对歌革来说,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都被彻底摧毁了;至于“歌革”是指谁,可参看下文(AR 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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