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3)由于神是

39.(3)由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所以祂是生命本身,即在自己的生命。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此处“神”是指神性之爱,“圣言”是指神性智慧;严格来说,“生命”是指神性智慧,生命实际上是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火怎样形成光,神性之爱就怎样形成生命。火有两种属性,即:燃烧和发光。热是从它燃烧的属性发出的,光是从它发光的属性发出的。爱同样有两种属性,一种属性与火的燃烧属性相对应,这种属性是从至内层影响人的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种属性与火的发光属性相对应,这种属性是从至内层影响人的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和聪明的源头,因为如前面多次说过的,灵界的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本质上是爱,这光本质上是智慧。爱和智慧流入宇宙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影响它们;对人类来说,这两者流入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因为意愿和理解力被创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由此明显可知,人的生命住在他的理解力中,其品质取决于他的智慧,并且这生命由他的意愿之爱来调整。


真实的基督教 #801

801.荷兰人之所以

801.荷兰人之所以占据基督教中心的这些方位,是因为贸易是他们最终的爱,金钱是从属于贸易的中间的爱,或说对贸易的爱是他们的主导爱,而对金钱的爱是中间、从属的爱;对贸易的爱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如果对金钱的爱是主导爱,对贸易的爱是中间、从属的爱,就像犹太人那样,那么这爱是属世的,源于贪婪。当对贸易的爱是主导爱时,它因其功用而是属灵的;因为它服务于共同利益,而个人利益,或人自己的利益的确与共同利益紧密相连,但在个人看来,个人利益似乎比共同利益更重要,因为他出于其属世人思考。尽管如此,当贸易是目的时,对它的爱也是目的,或贸易者的主导爱;在天堂,每个人都是根据他最终的爱或主导爱被看待的。最终的爱或主导爱就像一个王国的统治者,或像一家之主,而其它的爱就像臣民或仆人。此外,最终的爱或主导爱存在于心智的最高或至内在区域,而中间的爱在它之下或之外,服从于它的控制,或说对它的每个点头都服从。荷兰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处于对贸易的这种属灵之爱。而犹太人处于一种颠倒的爱;因此,他们对贸易的爱是纯属世的,其中不包含任何共同利益,只包含他们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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